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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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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 - 教務處 | 2021-12-16 | 點閱數: 307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13條、第14條之1、第14條之2,業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2056A號令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2056D號函辦理。
二、本案法規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 修正條文.odt
    1) 修正條文.odt
  • 教育部函.pdf
    2) 教育部函.pdf
  • 第十三條附件.pdf
    3) 第十三條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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