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

左邊區域內容

:::

主內容區域

教務處 教務處協行3 - 教務處 | 2023-12-11 | 點閱數: 294
主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第2條、第3條修正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2年11月30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2260464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30日臺教師(二)字第1122604642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 倘對旨揭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高慧容專員(電話:02 77365603)。
  • 376735100E_1120123686_ATTACH1.odt
    1) 376735100E_1120123686_ATTACH1.odt
  • 376735100E_1120123686_ATTACH2.pdf
    2) 376735100E_1120123686_ATTACH2.pdf
  • 376735100E_1120123686_print.pdf
    3) 376735100E_1120123686_print.pdf
:::

右邊區域內容

登入

個人資料保護作業專區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聯絡人 :資訊組長
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49號
電話:03-4782024#211
Email:s6131453@ms.tyc.edu.tw
公開作業    保管項目增修表
個人資料保護法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站內搜尋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