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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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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26-06-03 | 點閱數: 35
主旨: 有關115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到相關注意事項一案,請務必轉知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5學年度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以下稱簡章)暨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15年5月29日桃特教字第1150004587號函辦理。
二、 本案「安置結果」訂於115年6月1日(星期一)公告於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tyshse.special.tyc.edu.tw/ );另學生「安置結果通知單」亦於115年6月1日由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寄送至貴校,請轉發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並提醒其妥善保管。
三、 各安置學校採現場報到為原則,請務必轉知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配合;各類安置報到注意事項如下:
(一) 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者:報到時間訂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至115年6月15日(星期一),請務必依各安置學校報到資訊辦理報到事宜。
(二) 安置「高級中等學校」者:報到時間訂於115年7月8日(星期三)至7月9日(星期四),請務必依各安置學校報到資訊辦理報到事宜,並於報到時務必繳交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未參加會考者免附),以利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申請身心障礙學生重新鑑定資料收集。
四、 已報到程序之學生若欲放棄安置結果者應於115年7月13日(星期一)前,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先行以電話聯繫安置學校說明欲放棄安置結果,並填妥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由學生及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親送至已報到安置學校,完成前開程序後始得至其他學校報到。
五、 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務處註冊組長廖思涵(電話:03-3647099分機324)。
六、 檢附115學年度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報到資訊表、「高級中等學校」報到資訊表及各類學校「放棄報到聲明書」各1份。
  • 115適性輔導安置-特教學校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各校報到公文.pdf
    1) 115適性輔導安置-特教學校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各校報到公文.pdf
  • 115適性輔導安置高中-放棄報到聲明書.pdf
    2) 115適性輔導安置高中-放棄報到聲明書.pdf
  • 115適性輔導安置-高中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各校報到公文.pdf
    3) 115適性輔導安置-高中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各校報到公文.pdf
  • 115適性輔導安置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公文.pdf
    4) 115適性輔導安置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公文.pdf
  • 115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教班-放棄報到聲明書.pdf
    5) 115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教班-放棄報到聲明書.pdf
  • 115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教班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各校報到公文.pdf
    6) 115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教班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各校報到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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