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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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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6-08-12 | 點閱數: 705

七八年級學生須選填社團

注意事項如下:

1. 每個人先填寫附件「志願選填表」,志願序號1~31不可重複!

2. 班長收齊每人志願選填表,輸入電子檔(附件下載)

   輸入完畢請於9/2下午15:00前,e-mail訓育組(信箱在電子檔下方)

   (檔名-->班級+社團志願表,例如7年1班檔名為:701社團志願表)

3. 不須選社團的學生:

   # 體育班&美術班

   # 英資班和修習新住民語,註明「英資班」或「新住民語」 

 

  • 115-1聯課活動實施辦法(公告校網).pdf
    1) 115-1聯課活動實施辦法(公告校網).pdf
  • 115-1&2志願選填空白表格-個人(公告校網).pdf
    2) 115-1&2志願選填空白表格-個人(公告校網).pdf
  • 115-1社團選填空白志願表-上傳校網(班長輸入).xlsx
    3) 115-1社團選填空白志願表-上傳校網(班長輸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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